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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賢士
賢士字尚卿,號宜生居士,光澤縣城人。生于清同治九年(1870),為清末光澤最后一科的拔貢。他擅長文章,立志終身從事硯田筆耕,以教書育人為樂事,而無意于仕途和為子孫后代置備田園家舍。他常對人說:“農田有歉有豐,硯田無旱無澇;農田有滄桑之變,硯田終身不移。”
自民國6年(1917)以來,他歷任洪濟高等小學、福民高等小學及師訓講習班的教師。民國15年他與光澤西區(qū)人高文修在縣城吳家祠堂合資創(chuàng)辦一所私立小學,內設高級和低級兩個班,除國家頒發(fā)的課本外,他還為高級班的學生加授《左傳》、《四書》和《東萊博議》等古籍。但因條件不足,學校只辦了將近兩年。學校停辦后;他曾一度到光澤北路毛湛設館施教,以應北路學童的需要。
民國17年他回到縣城與上官承孜、裘警齋兩人合力編纂《光澤縣志》,民國18年縣志稿成,送福州刊印成書,因戰(zhàn)亂無人負責,不料書稿俱毀于火。在這以后,他受聘到福建省立邵武中學擔任國文教學,為時達9年之久。除教學外,他還兼任學校的舍監(jiān)員多年,對學生的教育,他注重言傳身教,很少嚴詞訓斥。
離開邵武中學后,他受聘到江西黎川石峽武氏家塾執(zhí)教。武氏全家對他優(yōu)禮相待,視如上客。民國27年他嫡侄黃溥松任光澤新甸小學校長,以伯侄至親,堅請他至該校擔任國文教師,他只好婉言辭謝武氏家族對他的厚意。當他到達新甸小學任教后,百里以外的學生多慕名來校就讀。他在新甸小學除負責教學外,還兼理庶務,為學生的生活操勞。
民國29年6月,他因積勞成疾,在新甸小學不幸一病不起,與世長辭,終年71歲。靈柩運至光澤,縣城各界人士在中山臺為他舉行公祭。當日《光澤日報》還印發(fā)??榻B他的生平事跡,致以沉痛的哀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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